一、案情引入:一份合同引发的“律师费”争议
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,当事人常因“损失范围”的界定产生争议。近期,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((2025)桂0503民初2033号),虽未直接涉及停窝工损失,却为理解“损失范围是否包含间接损失”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案情回顾:
2024年6月,广西某乙公司(以下简称“某乙公司”)与沈阳某甲公司(以下简称“某甲公司”)签订《防水补漏维修合同》,约定由某乙公司承包北海某厂房的防水补漏工程,包干总价58420元。合同第某条明确约定:“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行,产生的各项诉讼、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仲裁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费用或者是其它损失,由违约人承担。”
工程于2024年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,但某甲公司仅支付15000元,拖欠43420元。某乙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、利息及律师费4000元。法院最终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,包括律师费,理由是合同明确约定了“律师费”由违约方承担。
本案启示:
虽然本案不涉及停窝工损失,但合同中的“其它损失”条款引发了核心问题: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,停窝工损失是否属于“间接损失”?其范围是否包含在合同约定的“其他损失”内? 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焦点。
二、停窝工损失的法律定义与分类
1. 什么是停窝工损失?
停窝工损失,是指因发包人原因(如未及时提供图纸、材料、场地,或设计变更、指令停工等)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,造成的人员窝工、机械闲置、管理费增加等实际损失。常见项目包括:
- 工人工资:窝工期间仍需支付的基本工资、社保等;
- 机械租赁费:已租赁但无法使用的设备租金;
- 材料损耗:停工期间材料保管、报废等费用;
- 管理费:项目经理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工资;
- 利润损失:因停工导致工期延长,承包人无法承接新项目的预期利润。
2. 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区分
- 直接损失:指因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减损,如材料毁损、已完工程返工费用等,具有确定性、可计算性。
- 间接损失:指因违约行为引发的其他利益损失,如预期利润、商誉损失、第三方索赔等,通常具有不确定性。
停窝工损失属于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? 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。主流观点认为,工人工资、机械租赁费、管理费等实际支出属于直接损失,而预期利润损失则属于间接损失。但部分法院将停窝工整体视为间接损失,尤其是当合同未明确约定时。
三、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
1.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77条,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。若合同明确约定“损失范围包括停窝工损失”,法院通常支持。本案中,合同明确约定“误工费”属于违约损失,法院据此支持了律师费。同理,若合同中明确约定“停窝工损失(包括工人工资、机械租赁费、预期利润等)”,则承包人可主张全额赔偿。
2. 未约定时的裁判倾向
若合同未约定损失范围,法院对停窝工损失是否包含间接损失持谨慎态度:
- 部分法院支持直接损失:如工人工资、机械租赁费,视为实际发生的合理损失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84条(可预见规则)主张。
- 部分法院不支持间接损失:特别是预期利润,因难以证明其可预见性,法院常以“缺乏证据”或“不属于直接损失”为由驳回。
3. 本案中的“其他损失”条款的启示
本案合同中的“其它损失”是一个兜底条款。司法实践中,法院对“其他损失”的解释通常限于与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实际损失,不包括间接损失。例如,若承包人主张因停工导致商誉受损,法院可能不予支持,除非合同明确列举。
四、结合本案:合同条款如何影响损失范围?
本案中,某乙公司之所以能成功索赔律师费,关键在于合同明确约定“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”。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核心。若合同中仅写“其他损失”,法院可能限于明确列举的项目(如诉讼费、误工费),而不会主动扩大至间接损失。
对当事人的启示:
-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,务必明确约定损失范围,尤其是停窝工损失,应具体列出:工人工资、机械租赁费、材料费、管理费、预期利润等。
- 若合同使用“其他损失”等模糊表述,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解释,避免争议。
- 合同履行过程中,注意保留证据:停窝工通知、现场照片、工资支付记录、租赁合同、监理日志等,以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。
五、姜清东律师专业建议
作为专注建设工程与施工合同领域28年的律师,我代理过800余件案件,胜诉率92%,为当事人挽损超3亿元。结合本案及实务经验,针对停窝工损失问题,我提出以下建议:
1. 合同签订阶段:明确约定“损失范围”
建议在合同中单独列明“停窝工损失条款”,包括:
-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、窝工的,承包人有权主张损失;
- 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工人工资、社保、机械租赁费、周转材料费、管理费、现场经费、预期利润损失;
- 计算方式:按实际发生额或约定标准(如每日固定金额)。
2. 合同履行阶段:主动应对,固定证据
- 收到停工指令后,立即书面回复,要求发包人确认停工原因;
- 每日记录窝工人员、机械情况,并拍照、录像;
- 保存工资发放记录、租赁合同、采购合同等凭证;
- 若发包人拒不确认,可申请公证或委托第三方评估。
3. 争议解决阶段:合理选择策略
- 若合同约定明确,可主张全部损失(包括间接损失);
- 若合同约定模糊,优先主张直接损失(工人工资、机械费),间接损失(利润)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可预见性;
- 注意诉讼时效:停窝工损失属于违约责任,诉讼时效为3年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。
六、相关问答(停窝工损失专题)
1. 问:停窝工损失中,工人工资属于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?
答:属于直接损失。工人工资是实际发生的、必要的支出,具有确定性,法院通常支持。
2. 问:合同未约定停窝工损失,还能主张吗?
答:可以主张直接损失(如工人工资、机械租赁费),但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与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。间接损失(如预期利润)较难获得支持。
3. 问:合同中写了“其他损失”,能包含停窝工损失吗?
答:视法院解释而定。若合同未明确列举,法院可能限于与违约行为直接相关的实际损失,不包括间接损失。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列举。
4. 问:如何计算停窝工损失的标准?
答:可参考当地定额、行业标准或实际支出。例如,工人工资按日工资×窝工天数;机械租赁费按合同约定租金×闲置天数。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计算方式。
5. 问:发包人否认停窝工事实,我该怎么办?
答:立即收集证据:停工通知、现场照片、微信聊天记录、监理日志、考勤记录等。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或公证。
6. 问:停窝工损失能否主张逾期利息?
答:可以。若损失已经确定,可参照工程款利息主张资金占用损失,按LPR计算。
姜清东
北京安博(上海)律师事务所
执业28年,专注建设工程与施工合同领域,以北海为核心覆盖广西,外地可协商委托。
办800+案件胜诉率92%,为当事人挽损超3亿,2023年获北海房协消保优秀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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